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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启动“银&保”3 · 15,维护消费者八大权利!这些事不做都不行!

2019-03-15

“3 · 15”来袭,企业都“一级战备”。这也是银行与保险监管整合后首度联手迎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加急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定时间、定主题、定主体、定方式、定内容。快看,如何维护消费者八大权利?3月11日-3月15日,这些事不做都不行。
活动名称

2019年“3 · 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活动主题

强化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识能力,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活动口号

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

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5日

活动主体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组织,各级银保监局监督指导,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各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优势

“3 · 15”须做的三件大事

提升金融服务品质

突出“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服务”活动主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服务意识,公开服务承诺,改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形式,展现银行业和保险业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以“3 · 15”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为宗旨,进一步开发、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

普及金融消费安全知识

重点围绕银行业和保险业有关的账户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金融消费安全问题,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针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集中开展教育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选择能力以及风险责任意识。结合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远离和抑制非法金融活动,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增强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充分发挥各金融新媒体平台作用,对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法定基本权利集中开展教育宣传,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在营业场所及网点、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方式,并确保投诉渠道便捷、畅通、有效,告知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可采取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途径,依法理性维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分头行动、统筹协调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针对活动主题,围绕优化金融服务开展教育宣传,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把握重点,做好活动期间投诉处理工作。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与消费者交流互动,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知识普及由集中活动拓展为日常教育。

银保监局

做好辖区内活动组织指导督查工作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做好辖内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工作,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辖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和效果评估。

2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工作,加强活动期间舆情监测,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3

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各方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扩大“3 · 15”教育宣传周活动影响。

银行保险机构

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1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监管部门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3 · 15”教育宣传周活动,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咨询、投诉处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2创新教育宣传形式3建立宣教长效机制